北交所 北证公告[2021]31号 2021-11-02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信息披露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