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18]73号 2018-02-09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便于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等参与机构开展业务和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深证会〔2014〕130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