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

证监会 证监发[1999]17号 1999-03-25

第一章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第二章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第三章 发行授权文件

第四章 公司章程

第五章 招股说明书

第六章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第七章 发行方案

第八章 公司改制方案及原企业有关财务资料

第九章 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发行B股还须提交的文件

第十章 发行申请材料的附件

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B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应按下列标准格式制作:

一、发行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申请材料”字样;

2.申请企业名称;

材料侧面必须标注企业名称。

(三)份数

1.申请材料首次报送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2.申报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发审会之前根据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的份数补报材料。发审会通过后,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证监会存档外,其余申请材料退该企业。

二、发行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章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第二章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2-1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或确认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化运行的文件

2-2 发起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3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章 发行授权文件

3-1 股东大会同意发行B股的决议

3-2 发行申请报告

第四章 公司章程

4-1 公司章程

4-2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章程的决议

第五章 招股说明书

5-1 招股说明书

5-2 招股说明书概要

5-3 招股说明书附件

5-3-1 审计报告

5-3-2 盈利预测报告(如公开披露须报)

5-3-3 资产评估报告

5-3-4 法律意见书

5-3-5 验资报告

第六章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6-1 有全体董事签字的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6-2 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6-3 被收购兼并企业或项目情况

第七章 发行方案

第八章 公司改制方案及原企业有关财务资料

8-1 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公司改制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8-2 公司改制方案、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理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情况、关联关系及交易

8-3 设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前年份原企业会计报表;

8-4 设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前年份的原企业会计报表与申报会计报表各项目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差异比较表

8-5 设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前年份的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剥离标准和损益表各项目的确认方法

8-6 前三年及最近一期的纳税资料及其法律依据

第九章 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发行B股还须提交的文件

9-1 定向募股发行情况的报告

9-2 定向募集股票的托管情况的报告

9-3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9-4 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股票托管情况的确认文件

9-5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该公司职工内部股清理情况的文件

第十章 发行申请材料的附件

10-1 招股说明书外文文本

10-2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10-3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如果土地单独评估,还需提供地方或者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文件)

10-4 历年发放股利情况

10-5 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10-6 关联交易的重要合同

10-7 承销协议

10-8 承销团协议

10-9 各中介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10-10 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签字者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10-11 境内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注:1. 每一页的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2. 页码标注的举例说明

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应为:4-1-1, 4-1-2, 4-1-3, ……4-1-n.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