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

上交所 上证函[2021]1599号 2021-09-18

各市场参与人: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召开了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内容,分析了修订实施前后可能出现的市场情况,研究了促进平稳过渡的针对性措施,并提出了行业倡导建议(详见附件)。

对于自律委做出的行业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尊重与支持,并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上述行业倡导建议,规范理性参与股票发行承销活动,支持科创板市场平稳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发行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守行业倡导建议的有关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近日召开了2021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讨论认为,本次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抓住了当前市场中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推动科创板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同时,为确保规则修订实施的平稳过渡,防范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建议各方规范理性参与科创板新股发行,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基于上述考虑,自律委就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提出如下行业倡导建议:

一是为鼓励网下投资者规范参与、合理报价,约束非理性报价行为,建议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比例不超过3%,也不低于1%。

二是为支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理性行使定价权利,建议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应超出网下投资者报价“四个值”的孰低值及超出幅度,超出幅度不高于30%。

三是建议市场参与主体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恪守规则规定,把牢合规底线。买方机构加强内控建设,深化专业研究、独立客观报价,卖方机构提高投价报告撰写质量,完善业务流程,不断提升承销执业水平。

自律委各成员单位将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议决议,并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上述行业倡导建议,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市场生态,支持科创板市场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