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 上证函[2024]3305号 2024-11-29
各市场参与人:
为配套落实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细化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具体计算标准,引导上市公司做好估值提升计划、现金分红相关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进行了修订,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中新增估值提升计划公告格式,并修订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格式,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4年5月2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4年5月修订)》(上证函〔2024〕1477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11月29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11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与风险警示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4年5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2024年5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2024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