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17]337号 2017-5-27
各市场参与人:
为明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范的部分业务办理,本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