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审查要点》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临时公告模板》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 2020-02-14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提高股票定向发行审查效率,便利市场主体操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指南》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定向发行审查要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临时公告模板》(以下简称《定向发行临时公告模板》),现予公布。

修订后的《定向发行审查要点》和《定向发行临时公告模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国股转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审查要点》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文件模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审查要点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临时公告模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