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等三项指引的通知

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发[2018]216号 2018-09-07

各证券公司: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为配合新准则的实施,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及《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已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

联系电话:010-66575801

电子信箱:qiuxx@sac.net.cn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1-《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pdf

附件2-《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pdf

附件3-《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及《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起草说明.pdf

附件4-《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pdf

附件5-《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