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603458】【勘设股份】【2017-05-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1、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较多,金额较大,且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请在招股说明书“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补充:(1)原控股股东交勘控股主要资产的来源,其中来源于发行人的金额及比例,相关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勘控股下属蓝图新材是否来源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相关业务相关;交勘控股下属公司是否存在主要业务依赖发行人的情形,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作价公允性。(2)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较多资金拆借,请披露资金拆借发生的必要性,资金拆借利率为4%,是否公允,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3)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大,请补充此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必要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3)若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较多的情形是否仍将持续,是否仍将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是否可能出现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4)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隐性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50%以上,未按实际控制人合并披露。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补充:(1)按业务类别、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披露等标准,披露报告期各期的主要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及占比;(2)请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销售变化的情况,并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对于报告期新增的主要客户,请说明客户的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具有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会计师督促发行人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按业务大类披露了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且存在部分个人。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中补充:(1)按业务具体类别,披露主要供应商变化的原因以及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变化的原因。(2)对于新增加的主要供应商,请补充披露其成立时间、销售规模、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总销售金额的比例、发行人向其采购的价格与原供应商相比是否有变化。(3)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对外采购劳务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对外采购的劳务和发行人主要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主要劳务厂商以及劳务价格的公允性。(4)详细说明外包或分包情况,包括主要项目或环节、相关项目收入及外包和分包成本、毛利率等,是否对其存在依赖,是否影响业务经营。(5)已披露供应商存在部分个人,请披露公司与其发生交易的具体情况。(6)披露采购环节的资金支付方式、频率,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以内部凭证作为会计核算原始凭证的金额及比例,与资金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37,433.26万元、154,953.74万元、153,143.20万元、75,231.96万元,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请在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公司收入确认使用适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基础是否充分,是否有外部证据为依据;公司不同业务类型收入确认时完工百分比法参数选择是否有所不同及其原因,如何确定。(2)公司是否存在接受业务分包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承接、收入成本核算、客户名称、区域分布等方面。(3)按照业务类别,比较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并分析披露原因。(4)公司报告期内部分营业收入来自参股公司的项目,请说明此类业务营业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此类业务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引发的特殊风险。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各期营业成本分别为90,875.61万元、106,681.58万元、111,951.69万元和53,358.07万元。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按业务类别,披露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外包费用等的金额和占比;营业成本金额及构成变动的原因,与发行人报告期的收入变动情况是否相符。(2)披露公司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具体构成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如存在重大差异,请说明合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6、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各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88%、31.15%、26.90%、29.08%,呈下降趋势。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按照可比公司、可比业务、可比市场区域等口径,披露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尤其与市场范围相似的公司毛利率之间的差异,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情况。(2)按地区分类,披露不同类别报告期内的毛利率,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其合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7、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各期销售费用分别为1,126.74万元、1,440.73万元、1,102.38万元、695.80万元,管理费用分别为14,537.62万元、17,257.30万元、15,128.60万元、7,367.18万元,财务费用分别为1,392.98万元、3,205.69万元、3,003.06万元、1,762.44万元。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披露公司各项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如存在重大差异,请说明合理性。(2)期间费用明细中,职工薪酬支出、业务招待费、办公差旅费、技术开发费等波动较大的原因。(3)报告期内企业年金的具体情况,取消原因及对报告期内经营状况的影响。(4)折旧及摊销费用变动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变动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8、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152.40万元、28,221.44万元、4,636.97万元及10,601.19万元,与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03.05%、187.13%、43.49%及156.63%。请补充披露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2015年经营现金流量状况不佳的原因,是否影响持续经营。(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构成、大额变动及与相关会计科目勾稽情况。(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呈上升趋势,与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变动不一致,请分析原因及合理性。(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往来款中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具体情况。(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往来款中支付的现金变动较大,请分析原因及合理性。(5)2015年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大幅上升,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披露报表相关项目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9、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86.28万元、-13,108.45万元、-12,684.17万元、-3,013.5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75.35万元、-3,114.46万元、9,321.93万元、3,706.85万元。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构成、大额变动及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情况。(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构成、大额变动及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情况。

10、关于关联方类似业务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交勘生态,所属包括贵州交勘生态园林、贵州汇纵生态建设等3家绿化工程和环保工程公司,业务性质为设计咨询和工程承包,与发行人业务性质类同。发行人从事公路、市政、建筑等项目的设计和工程承包业务,此类项目往往包含和配套绿化和环保工程,因此,发行人与以上关联方可能面临相同项目或客户群体。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说明:(1)报告期内,以上3家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报告期内,以上关联方分包发行人项目情况以及与发行人共同中标实施项目情况,请核查说明是否存在因收入、利润划分确认不公允而发生利益输送情形。(2)未将以上关联方纳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发行人业务完整性构成重大影响,双方是否因业务性质类同和业务关联而存在同业竞争。

11、关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所属公司发生资金拆借和承揽业务等关联交易情况。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控股股东交勘控股拆借多笔资金用于收购企业股权,发行人向宇虹房地产拆借资金用于地产开发,此外,发行人承揽控股股东所属的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咨询和工程承包业务。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所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回避表决情况及其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2)请对比上述关联交易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除已经披露的上述关联交易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3)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请说明未来发行人是否继续向以上房地产企业拆借资金以及提供工程承包和咨询业务,如何确保此类交易的公允性,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健全与此相关的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

12、关于发行人社保缴纳情况。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请补充披露包括发行人(分、子公司可合并母公司计算)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及占比、未缴纳的员工人数及占比、未缴纳的原因、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总额,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如需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和措施,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13、关于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的经营模式。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承包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行人补充披露:(1)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的具体模式和特点,发行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施工建设项目和分包项目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公司独立完成的业务环节和内容,对外分包或转包业务的内容和环节,公司和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分担。以上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承揽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是否包含禁止项目分包转包的限制性条款,发行人现有业务资质是否满足承包项目的必备要求。

14、关于公司业务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占比小幅增长,但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及业务占比在2015年和2016年大幅下降。此外,招股书披露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印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在2013年至2015年实施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截至2015年底,贵州已超额完成上述目标。请保荐机构核查并补充披露:(1)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及业务占比在2015年和2016年大幅下降原因,除超额完成《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既定任务外导致业务减少,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因公司承担项目发生重大事故或纠纷导致项目减少,是否发生公司相关重要资质取消情况。(2)请就以上导致承包项目大幅减少原因是否对公司经营造成持续性影响,说明未来公司该业务的发展趋势和应对措施。

二、信息披露问题

1、请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部分补充:(1)披露同行业公司的选取标准,是否全面、具有可比性,并按产品类别,说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情况及财务数据,与招股说明书其他章节披露的同行业公司应保持一致性。(2)请认真分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风险,在“风险因素”披露时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如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应结合公司经营及目前政策,量化评估变化风险及对后续经营的影响;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节奏放缓的风险,应结合政府规划及相关政策,量化评估变化风险及对后续经营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来自贵州省内,占比90%以上。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补充:(1)结合同行业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市场占有率或市场份额等,披露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状况;请结合业务重点地区市场规模、竞争状况等,披露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2)请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实践,补充披露公司业务类型之间的关系,如同一项目上述业务类型是否可由一家公司承接,是否存在业务不相容的情形;公司业务类型与工程施工等其他项目参与方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及解决方案;工程咨询与工程承包如何划分,业务模式及相关风险报酬有何不同,请结合具体情况披露特殊风险。(3)补充披露公司各业务类型的资质管理制度,如不同资质等级的业务限制、企业分布及名单等;公司各业务类型的资质等级、业务受限范围等;公司员工取得业务资质的种类、数量,技术员工队伍的稳定性,是否能够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的需要。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2016年6月末约290万元银行存款被冻结,2014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长主要系收回为高科控股垫支款项。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披露:(1)上述银行存款被冻结的原因,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或有事项等。(2)发行人与高科控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为其垫支款项的原因,交易是否公允。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4、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1,369.94万元、104,032.59万元、128,443.66万元和120,806.7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3.67%、44.95%、49.46%、45.67%,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80、1.45、1.16、0.52;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45,051.93万元、40,360.51万元、38,923.00万元和43,322.85万元。请在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中,对内部应收款项及有确凿证据能收回的款项及中介发行费用等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未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类别、金额及比例,模拟计算对报告期损益的影响。(2)账龄分析法中,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为1年以内、5%,1至2年、10%,2至3年20%,3至4年、50%,4至5年、70%,5年以上、100%,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和公司实际情况,说明账龄分析法计提标准的谨慎性,不同业务采用相同的坏账政策的合理性;结合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公司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波动原因,是否与公司的收入变化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存在重大差异。(4)公司的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的原因。(5)各期末主要欠款单位与主要客户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异常的客户或欠款单位;如存在,请披露其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业务结构、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6)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公司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并请充分提示风险。(7)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对桥梁集团、公路集团合计其他应收款2.85亿元,自2011年长期挂账,请补充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期限、回收方式及可能性等,量化评估对未来经营的影响;其他应收款,中介发行费用产生的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970.41万元、6,837.09万元、9,059.39万元和5,912.72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62、19.74、14.09、7.13。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变动情况,是否与公司的收入、成本变化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存在重大差异,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的原因。(2)存货中,工程施工占比较大,请披露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如何盘点,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6、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可供出售金额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51.31万元、1,052.44万元、5,800.81万元和5,800.86万元,主要为持有盘兴公路、贵州交建、金黔建设、黔烽建设、永烽建设、花安建设等项目公司的股权。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补充:(1)结合公司向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的比例、参股公司章程、董事会及高管层运作等,披露公司将上述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额资产的依据,会计核算过程与结果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公司投资上述公司的意图、已完成案例等,说明上述可供出售金额资产的处置计划及对未来经营的影响。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7、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1,913.20万元、39,436.11万元、30,520.80万元和28,928.46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564.50万元、3,362.38万元和3,872.7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729.77万元、3,782.61万元、2,326.78万元和2,262.88万元。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结合现金流量分析,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变动与现金流量相关项目变动的匹配性。(2)披露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折旧或摊销的具体政策,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项目变动与折旧及摊销费用相关科目的匹配性。(3)201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将固定资产转让给贵州省公路局,请披露发生上述交易的原因,作价是否公允,是否与业务承接相关。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8、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2,378.34万元、38,279.87万元、52,203.00万元和49,835.64万元,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42.72万元、558.83万元、769.40万元、1675.08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020.36万元、14,245.70万元、18,796.43万元和18,393.07万元。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结合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采购对象、付款政策等,补充说明公司应付账款、预付款项波动的原因,是否与营业成本、存货等科目变动相匹配。(2)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的对象之间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异常的供应商或其他单位;如存在,请披露其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结构等。(3)其他应付款中,2016年6月末借款及利息金额11,625.68万元,为向黔大线项目部拆借流动资金,请披露借款产生原因,是否向同一对象同时发生资金拆入及拆出;保证金及其他金额为4,041.72万元,请披露具体明细及发生原因;其他科目是否有明确的支出义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9、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分别为44,287.80万元、48,882.42万元、50,078.07万元和45,696.31万元。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各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有明确的支出义务,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及其变动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10、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分别为7,551.46万元、10,369.25万元、6,732.02万元和4,795.28万元。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1)各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有明确的支出义务,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及其变动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三、其他问题

1、请说明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已恰当披露。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2、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公司财务部门人员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个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独立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财务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3、请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中相关规定完整、准确的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4、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2)结合员工数量变化、劳务派遣用工调整等,披露职工薪酬核算与相关科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5、请发行人对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涉及差异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和理由予以逐项说明,说明相关项目截止性或重分类调整、差错更正的原因、依据及其合规性,重点说明对损益的影响、涉及纳税义务的处理与履行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逐项核查差异调整的事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补充分析发行人的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是否符合规范性的要求。

6、请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照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6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逐项说明有关财务问题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解决过程和落实情况,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四、其他问题

1、请发行人、保荐机构每次报送申报材料时,对申报材料中修正或增加的信息进行特殊标识,并对修正或增加的信息作出书面说明。

2、发行人根据2016年半年报更新了招股说明书,在“业务与技术”部分列示“主要客户情况”时,对2014年客户“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T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加黑标识;招股说明书其他内容也存在类似情形。请发行人说明对2014年度主要客户及其他情形进行加黑标识的原因,前次申报是否存在错误;若是,请说明原因,明确是否属于公司内部资料不完整导致,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作出说明。

3、招股说明书“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披露“(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其他应收款2014.13.31小计一栏对应数据错误。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时更正错误,并认真审阅招股说明书全文,查找并修正其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