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300677】【英科医疗】【2017-05-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请发行人详细说明:(1)发行人设立、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时股东的资产或资金来源、股权转让原因、股东背景(申报前一年增资入股的自然人股东披露近五年的履历)、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结合当时发行人财务状况说明定价依据、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其公允性、PE倍数、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工商变更及外资企业管理部门审批情况。(2)发行人股东在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需纳税的金额及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相关代扣代缴纳税义务是否充分履行。(3)补充披露江伟强的详细简历及是否在公司任职,补充披露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4)说明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潜在纠纷,说明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情况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各直接或间接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间接自然人股东的背景及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故意规避股东合计不得超过200人的有关规定的情形。(5)本次发行申请申报后,发行人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是否发生变动及其原因,是否存在相关约定及其主要内容,相关个人所得税是否已缴纳。(6)非自然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是否应认定为国有股,是否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7)发行人及相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如有,请说明是否已无条件取消,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的其他协议。(8)非自然人股东的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入股资金来源是否存在结构化融资、杠杆融资、资管计划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类资金等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对上述事项及资产或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协议、信托、其他方式代持股份或者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发行人、发行人股东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管、经办人员等之间是否存在直接、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发表意见;如发行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或每股净资产的,请对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影响发表意见;如实际控制人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请对该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

2、2013年与2014年发行人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请发行人详细说明:(1)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历史沿革,历史上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变动原因及原实际控制人信息,上述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是否发生变化。Lead-Lok Inc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等背景信息,对上海英科心电图设立出资的技术专利内容、来源及合法合规性,后期股权转让及技术专利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的原因。(2)上述公司被收购时的经营业绩情况、收购价格及确定依据、公允性、收购履行程序及合法合规性,收购前后被收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占发行人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上述被收购公司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3)2014年11月上海英妍又转回给刘方毅的原因、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详细说明:(1)Basic International Inc、上海英科绿林进出口有限公司、英科环保等刘方毅控制的公司以及孙静持股100%的Maxcel LLC的主要经营业务、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报告期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英科环保少数股东的背景信息,报告期英科环保是否存在向发行人销售原材料的情形;Maxcel LLC的经营所在地、报告期经营业绩情况、拥有的主要资产情况;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合或者关联关系。(2)Pinnat Limited、山东英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Intco Industries Co., Ltd、上海英科拜朗医疗产品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经营所在地、报告期经营业绩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上述公司的注销原因、履行程序及合法合规性、报告期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3)Basic International Inc、上海英科绿林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情况,2015年3月之前发行人通过Basic International Inc对部分美国市场进行销售的原因及形成过程、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取得相关客户认证、发行人与其业务交易量及向其销售金额占Basic International Inc业务量及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的比例、销售价格的定价方式及公允性、销售产品数量,Basic International Inc在美国拥有仓库的数量及面积、占发行人仓库数量和总面积的比例、相关仓库的来源及价值和合法合规性、目前上述仓库的状况及用途、是否用于储存发行人产品,报告期发行人相关客户是否知悉Basic International Inc销售货物来自发行人、相关客户不做进口贸易的原因、美国英科承接其职能的过程、其报告期经营业绩情况、是否需要重新取得相关客户认证及资质、Basic International Inc目前是否仍保留与发行人产品相关的销售渠道及其目前经营情况、相关客户是否知悉上述销售渠道的变动、变动前后存在哪些相同客户及新增客户、是否存在相关争议或纠纷,上述变动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与Basic International Inc报告期之间的交易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Basic International Inc是否存在未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4)报告期发行人向上海英科绿林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及采购的原因、销售的相关产品来源及是否为发行人自产产品、相关客户名称、绿林进出口不直接向相关客户销售而是出口至发行人子公司英科香港的原因、绿林进出口的目前经营情况、是否仍保留相关采购和销售渠道、未来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5)发行人自英科环保租赁的仓库用途、租赁的仓库面积占发行人总仓库面积的比例,美国英科向刘方毅和Maxcel LLC租赁房屋的具体用途、面积及占美国英科租赁总面积的比例,房屋来源及合法合规性,刘方毅和Maxcel LLC在美国租赁或拥有的房屋总面积、上述关联租赁的定价依据及租金公允性。报告期是否存在发行人销售货物储存于刘方毅和Maxcel LLC房屋处的情形。江苏英科将1,014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关联方镇江英科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的原因、厂房原来用途及目前用途、是否表明江苏英科存在产能闲置的情形。(6)报告期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款项用途、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是否与相关关联方的资产规模匹配,涉及境外公司的,请说明资金如何进出境及履行程序和合法合规性,逐项说明每笔资金的拆借及偿还时间,上述资金是否存在利息或费用、相关利息或费用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实际支付情况,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利益输送的情形。(7)2013年至2015年6月,发行人及子公司山东英科和上海英科存在自银行取得借款后转账给关联方绿林进出口和上海英妍再转回的情形。请发行人详细说明上述情形的产生原因、具体内容、涉及金额、款项用途及合法合规性、涉及银行名称、是否存在资金使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8)测算关联担保按市场担保费率应收取的担保费金额及对发行人报告期业绩的影响。(9)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康博沿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报告期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重合或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全面核查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商业合理性、关联资金往来的用途及合规性,并就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说明:(1)产品检测委托哪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向哪些特定领域销售需要符合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认证、报告期相关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客户要求、是否满足特定领域客户的相关认证、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存在保质期;报告期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或者被境外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2)报告期是否存在经销商销售的情形、是否为买断式经销,区别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按销售模式说明报告期直销和经销的收入金额和占比。(3)报告期发行人向哪些供应商采购其他防护产品并向哪些客户销售此类产品、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是否也为ODM模式销售、上述产品的定价方式。(4)发行人在自身产能不足或者生产不经济的情况下,向外部单位定制生产一次性PVC手套、丁腈手套用于销售。请发行人分别详细说明报告期上述外购产品的数量及变动原因、向哪些外部单位采购上述产品、是直接销售还是ODM模式销售、相关客户是否知悉上述产品并非发行人自身生产、相关外采产品是否能够符合客户质量认证等要求、“生产不经济”的含义、客户对产品存在哪些特殊要求导致发行人自行生产的成本不经济、发行人在自身产品销售中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5)报告期前十大客户名称、所在地、向其销售产品类别、数量、销售模式、相关客户采购产品用途、与发行人建立业务往来时间、其资产规模和注册资本、是否具备相应的采购能力,对于新增客户发行人是否经过其认证。(6)自2015年3月起,公司销售结算方式变化的原因,对比说明变化前后相关产品对同一客户售价的差异、相关销售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定价方式的改变、相关客户是否对于销售结算方式的变化无异议、2016年美国英科部分大客户的订单销售由CIF结算模式变为FOB结算模式的原因、涉及哪些客户、客户愿意承担出口费用的原因、合同对此是否明确约定、是否存在客户流失的情形或者相关纠纷。(7)报告期销售佣金的产生原因及计算方式、相关佣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情形。(8)报告期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于发行人境外客户如何履行核查程序、是否充分到位、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情形、如何核查相关法律纠纷或者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充分性、测算发行人对美国年均一次性手套的销售量是否具有合理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5、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是否存在原材料进口采购的情形,如有,请说明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是否为生产用的关键原材料。报告期减少了哪些价格相对较高的进口原材料的采购。(2)报告期原材料和能耗的采购数量、金额;2015年原材料采购金额、能耗和制造费用金额同比下降,是否与发行人2015年自产产品产量相配比;报告期每千支一次性PVC手套的能耗成本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与发行人自产产品产量相配比。(3)报告期前十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数量、金额及占比、与发行人建立业务往来时间,报告期变动原因。(4)报告期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发行人生产人员数量占比较大。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生产人员的数量变动情况(包括增加和减少数量)及原因、生产人员的工作职能、报告期年均薪酬情况及变动原因、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不正当压低员工薪酬情形;报告期人均装配数量及变化原因。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员工社保和劳务派遣。请发行人:(1)详细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医疗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该等费用的缴纳是否符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如存在,说明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情形,请发行人披露需补缴的金额及如补缴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并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该等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

8、报告期发行人存在环保问题、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罚款。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受到各项罚款的原因、相关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出具专项认定意见,发行人是否已整改完毕。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请发行人说明:(1)生产过程或原材料涉及哪些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相关材料如何管理和控制、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是否能有效运行。(2)报告期是否存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发生过相关重大事故、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3)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会产生哪些污染物、是否存在相关处理设备及是否能够有效运行,报告期发行人环保支出金额及与同行业企业、报告期发行人产品产量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异常。(4)发行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许可、认证等资质是否齐备、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即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情形、报告期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经营的情形、是否存在将相关业务环节委托或采购不具备相关资质供应商服务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请发行人说明2013年和2016年收回火灾保险赔款的金额、产生原因、相关火灾实际造成损失金额及损失内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请发行人说明2015年山东英科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设备投资款金额、相关设备内容、抵免应纳税额的金额,报告期各年度上述方面的设备投资额,2013年和2014年是否有投入,如没有,请说明如何处理以往年度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方面的需求,相关设备是否需要随着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增加而追加投资。

请保荐机构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违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部分利润转移至香港英科的情形,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责任风险并发表明确意见。

13、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部交易及定价的具体情况,分析并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内部交易转移利润减少纳税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信息披露问题

14、2015年发行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7,600,000元、投资支付的现金998,600,000元。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资金的来源及形成过程、用途及去向、具体内容、资金流转的合法合规性,如为购买和赎回银行理财产品、请说明涉及哪些银行及理财产品品种、收益约定等具体信息。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发表明确意见。

15、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中的任职期间及所在单位的职务。请保荐机构对此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为综合型医疗护理产品供应商,主营业务涵盖医疗防护、康复护理、保健理疗、检查耗材四大板块, 外销模式主要为ODM模式,内销主要采用自主品牌“英科医疗”、“INTCO”,进行销售。请发行人:(1)披露四大板块产品的产能测算依据,与固定资产投产的对应关系,部分产品申报期内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2)补充说明医疗防护细分类别产品申报期内主要销售对象及相应的销售数量、价格、销售金额,不同销售对象的销售单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3)结合与客户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说明境内、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的谨慎性,请以销售合同单位为对象举例说明;(4)补充说明各期海关报关收入金额,与申报材料中的外销收入申报期内外销收入的差异情况及原因,FOB、CIF和CFR结算模式下的销售收入、数量单价情况,提供报关年度汇总表与报关清单,与发行人账面外销收入是否匹配一致;(5)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绩变动幅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相一致,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来源,请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逐一对比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专利技术、客户分布、产品应用领域等;(6)请发行人说明申报期内收到的销售收入回款是否来自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汇款、应收票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上述说明出具核查意见,说明核查方法、申报期内各年度销售收入回款金额、核查比数、核查金额、核查比例,在核查过程中是否查看银行的原始单据(或应收票据的出票方或背书转让方)并与发行人账簿记录的相关客户信息进行对比,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详细说明,如没有,也请明确说明。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7、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客户较为分散,申报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由2013年的50.97%下降到2016年27.6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2015年后客户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补充披露申报期内对前10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发行人与申报期内的前10名客户及其主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2)申报期内发行人客户数量、类型分布,请列示贡献收入70%以上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价格、数量及金额;(3)各期前10名客户中新增及减少客户情况,上述客户前后期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突增客户下期销售骤减等异常销售情况,请说明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8、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不同产品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及差异情况;(2)结合产品技术工艺、成本控制、原材料等因素量化分析发行人不同产品单位成本均逐年下降的原因,成本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原因;(3)各报告期能源消耗情况及与发行人各期产量、产能的匹配关系;(4)直接材料中各类材料成本的明细分布及占比情况,人工与制造费用的归集及分配依据,申报期内是否一贯执行;(4)申报期内不同产品的成本、收入波动是否匹配及其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说明成本确认、构成及变动的原因并发表意见。

19、招股说明书显示:申报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约为30%,采购较为分散。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所有原材料总采购金额、主要原材料具体名称、采购对象、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分析各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对营业成本的影响,请做敏感性分析;(2)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依据,申报期各期发行人供应商中生产商与贸易商的数量、相应原材料类别及采购金额,发行人向贸易商采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形成机制及定价公允性;(3)各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结算方式、采购数量、价格、金额及占比、期末应付款、期后付款情况,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4)各类原材料与各类产品的物料配比关系,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化及原因,各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领用量、期末库存量之间是否存在匹配关系主要产品产量、销售量、耗用量、期末库存量之间是否存在匹配关系。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0、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呈增长趋势;2016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15年小幅下降。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其他业务的具体构成及各期的毛利率情况及波动原因;并补充说明:(1)2015年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主要产品的售价及单位成本的变化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定价原则,申报期内主要产品售价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是否匹配一致及原因;(3)请发行人选取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的,补充说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发行人申报期内成本归集是否准确、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合理性,并发表意见。

2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各报告期期间费用率发生波动的原因,各期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请对期间费用波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2)销售费用中出口费用的明细构成及各年波动原因,请结合销售结算方式的改变、销售区域的变化进行量化分析,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3)报告期内管理职工薪酬及销售职工薪酬发生波动的原因,结合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人数变化、薪酬结构、平均薪酬的变化量化分析上述变化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2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的主要研发项目、投资金额、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具体运用情况;(2)发行人各报告期研发人员人数及资质、研发人员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报告期内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报告期内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具体金额及占比。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的具体内容,发生额及与相关会计科目的会计核算勾稽关系。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4、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各报告期应收票据的种类、期初额、当期增加额、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承兑及期末余额,各期背书前十名对象的具体情况,应收票据的收取方与背书方是否均为发行人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的虚开票据或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形,应收票据各期贴现与相关现金流量的列报情况;(2)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关系,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3)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前十名对象构成、信用帐期、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4)报告期内收取货款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各期末超过信用期限未回款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进度;(5)发行人客户信用帐期的分布情况,及与相应销售收入的对应关系,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而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请发行人说明申报期内各年末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交货时间出现延迟、交货数量、型号存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等原因而存在交易争议的应收账款;(6)请发行人说明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3-2016年半年度各期末的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对于未收回款项,请说明原因并列示主要欠款对象及欠款金额,对于已收回的应收账款,请说明回款来源与往来客户是否一致);(7)请发行人结合2016年6月30日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逐项说明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时点(即逾期款项)的应收账款的有关情况,对于金额较大或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请结合预计上述客户支付货款的有关证据说明申报期内各年末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25、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构成,与当期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原材料采购政策匹配关系,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结构进行对比分析;(2)发行人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与各期末相应的在产品规模是否相匹配,请量化分析;(3)各类存货的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固定费用的分摊方法,请举例说明;(4)各报告期成本结转、成本计算是否及时、准确,各类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与当期生产成本、当期销售结转成本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举例说明成本核算与结转的准确合规性;(5)发出商品的形成原因,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对应客户的名称、客户类型,销售订单所列的产品品种、数量、单价及金额,已交付及未交付的产品品类及数量;(6)披露各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请发行人说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及测算过程,申报期各年末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7)请发行人说明申报期各年末的存货盘点情况和盘点结论(对于异地存货项目的具体情况,请予以重点说明),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2016年6月30日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包括实地监盘的时间、地点、人员、监盘的金额和比例以及监盘结论,对于发出商品的监盘情况,请予以重点说明;对于盘盈的原因和具体情况,请予以重点说明。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对发行人申报期内各年末存货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意见。

26、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各期金额较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各期机器设备的种类及构成明细,各类设备在发行人生产工序中所起的作用,机器设备金额较高是否符合行业规律,请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构成结构进行对比分析;(2)各期机器设备的增减变动情况,与产能、产量变动的匹配关系,年折旧额及单位产量年折旧额,折旧年限是否合理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3)各报告期在建工程的具体内容、各期增加、减少原因及与各期固定资产变化的匹配关系;(5)请发行人说明申报期内各年末固定资产的盘点情况,是否存在盘亏、毁损、存在故障、相关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固定资产出现资产减值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7、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2013-2016年半年度或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的情形;(2)申报期内在建工程的成本归集的支出明细,是否包含与工程项目无关的支出,请发行人按照账面明细项目、分年度分别列示在建工程的预算、开始建设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期末资产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时间和结转固定资产的相关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上述说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包括各年底实地核查的时间、人员、是否按照在建工程的工程资料实地查看该项工程的各项组成部分、是否拍照取证、该项在建工程所生产的具体产品与发行人目前产品的区别、未来市场前景以及是否需要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8、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的具体金额,涉及的主要资产项目及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2)报告期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依据、到帐时间,计入损益与递延收益的时间及相关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9、请发行人说明:(1)人员构成是否保持稳定,各类别人员各年入职及离职人数、工作年限分布情况,不同工作年限区间的员工平均薪酬;说明各类别员工薪酬的归集科目及具体金额(结转营业成本、库存商品、管理费用、销售费用);(2)各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形成原因,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的计提额、支付额、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初期末余额之间是否存在匹配关系。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人工成本的计量的完整性出具核查意见。

30、请发行人补充说明2016年三季度、预计全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及与上年同期比较变动幅度。

3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税费计提与缴纳的相关情况:(1)各报告期各项税费的计税范围、计提金额、实际缴纳金额及与相应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2)各报告期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具体差异内容,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依据及各期波动原因;(3)报告期内增值税、营业税的应税范围,各期增值税、营业税的期初额、当期发生额、期末额及与相关收入的匹配;(4)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量化测算。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税项处理的规范性发表明确意见。请提供报告期内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对应的明细项目内容、各期发生额及波动原因,与业务模式、经营政策的匹配关系,期后结算情况与相应现金流量变化的匹配关系;(2)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各期前五名对象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关系及交易实质。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3、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与财务会计资料有关的问题

34、请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结合自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股份支付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其他问题

35、请保荐机构及相关方面对招股说明书及整套申请文件进行相应的核查,并在反馈意见的回复中说明核查意见。涉及修改的,请书面说明。

36、请保荐机构根据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再次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后,提出发行保荐书的补充说明及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的补充说明,并相应补充保荐工作报告及工作底稿。

37、请发行人律师根据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再次履行审慎核查义务之后,提出法律意见书的补充说明,并相应补充律师工作报告及工作底稿。

38、请申报会计师根据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再次履行审慎核查义务之后,提供落实反馈意见的专项说明。如需修改审计报告及所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应在上述说明中予以明示。